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9.613条
第29.613条 材料的强度性能和设计值
材料的强度性能必须以足够的符合标准的材料试验为依据,在试验统计的基础上制定设计值。
设计值的选择必须使任何结构因材料变化而破坏的概率极小。除本条(d)和(e)所规定的以外,必须通过选取保证具有下述概率引起的设计值来表明本款的符合性:
对所施加载荷最终分布于某部件中的单个元件的情况,若该元件的破坏将导致部件结构完整性的丧失,则应保证99%的概率及95%的置信度;
对于超静定结构,若单个元件的破坏将导致所施加的载荷安全地分配到其它承载元件上,则应保证90%的概率及95%的置信度。
结构的强度、细节设计和制造,必须使灾难性疲劳破坏的概率减至最小,特别是在应力集中处。
设计值必须是经民航总局认可的材料技术标准或手册中的数值,或者是经民航总局批准的其他数值。
如果在使用前对每个单独项目取一个试件进行试验从而对材料加以选择,并确定该特定项目的真实强度特性达到或超过设计中使用的数值,则可采用其它设计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