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9.51条
第29.51条 起飞数据:总则
第29.53、29.55、29.59、29.60、29.61、29.62、29.63和29.67条要求的起飞数据必须按下列条件确定:
申请人选定的各个重量、高度和温度;
工作的发动机在批准的使用限制范围内。
起飞数据必须:
在平坦、干燥、坚硬的场地上确定;
按假定水平的起飞场地修正。
按本条要求确定的数据起飞,不得要求有特殊的驾驶技巧、机敏和特别有利的条件。
第29.53、29.55、29.59、29.60、29.61、29.62、29.63和29.67条要求的起飞数据必须按下列条件确定:
申请人选定的各个重量、高度和温度;
工作的发动机在批准的使用限制范围内。
起飞数据必须:
在平坦、干燥、坚硬的场地上确定;
按假定水平的起飞场地修正。
按本条要求确定的数据起飞,不得要求有特殊的驾驶技巧、机敏和特别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