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22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22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对已取得使用许可证的机场进行符合性评价后,应当向机场管理机构出具符合性评价意见,并报民航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