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18年) 第一章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1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运输机场使用许可工作,保障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机…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的使用许可及其相关活动管理。 第三条 机场实行使用许可制度。机场管理机构取得机场使用许可证后,机场方可开放使用。 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机场使用许可及其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飞行区指标为4F的机场使用许可审批工作。 第五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机场使用许可及其相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包括: 第六条 机场使用许可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条件完备、审核严格、程序规范的原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