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一章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 第二条 从事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专业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及实施对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专业工程范围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内容执行。 第四条 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至上、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全国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专业工程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严格执行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相关规定,对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第七条 专业工程建设发生质量或者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报告,组织力量抢救,妥善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专业工程参建单位建立科学系统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体系。 第九条 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信用管理,建立专业工程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机制。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