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四条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条 第二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四条 中央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其中用于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的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与口岸过货量等因素挂钩的适度增长机制。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