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华北电网准许收入扣除京津唐电网应单独承担部分后,为京津唐电网与华北电网内其他省级电网共同承担部分。
京津唐电网应单独承担的准许收入,按京津唐电网自用固定资产原值占华北电网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核定。
京津唐电网与华北电网内其他省级电网共同承担的准许收入,按第十条确定容量电费和电量电费之间的分摊比例,按第十二条确定容量电费的分摊比例。
京津唐电网内各省级电网应分摊的容量电费,以京津唐电网单独承担的准许收入加上其应分摊的容量电费为基础,按照其与京津唐电网最大负荷的同时负荷比例确定。
京津唐电网范围内,位于北京、天津、河北境内的电厂参与京津唐地区交易电量不纳入华北电网电量电费计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