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核定区域电网输电价格遵循以下原则。
提升电网效率。强化电网企业成本约束,以严格的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输电准许收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合理分摊成本。区域电网既保障省级电网安全运行,又提供输电服务。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应在核定准许收入的基础上,按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合理分摊的原则制定。
促进电力交易。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应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规范定价行为。明晰定价规则,规范定价程序,科学确定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定价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