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2022年) 第A31.3条

第A31.3条 内容

持续适航文件的内容应当用中文编写,并含有下列信息:

说明性资料,包括对气球特性和数据的说明,达到能够满足维修或者预防性维修所需的程度。

气球及其系统和安装的说明。

气球及其部件和系统的基本操作和使用资料。

勤务资料,包括有关在运行期间气球各部件(包括:燃烧器喷口、燃料罐及阀门)勤务工作的详细资料。

包括气球每一部分及其球囊、操纵装置、索具、吊篮结构、燃料系统、仪表和加热器系统的维修资料,提供建议的清洁、调整、测试和润滑的周期、适用的磨损容差以及在这些周期内建议的工作程度。但是,如果申请人表明某项附件、仪表或者设备非常复杂,需要专业化的维修技术、测试设备或者专业技术来处理,则申请人可以注明向该件的制造人索取上述资料。还应当包含建议的翻修周期和与手册适航限制章节之间必要的交叉索引。此外,申请人应当提交一份包含气球持续适航所需的检查频度和程度的检查大纲。

说明可能发生的故障,如何判别这些故障以及对这些故障采取补救措施的排故资料。

关于重着陆后检查项目和如何检查的详细资料。

包括储存限制在内的储存准备资料。

球囊及吊篮或者吊架的修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