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2022年) 第31.12条

第31.12条 符合性验证

申请人对于申请合格审定的气球的配载状态范围内的每一重量,应当通过如下方法表明其满足本章的要求:

在申请合格审定的该型气球上进行试验,或者根据试验结果进行与试验同等准确的计算;

如果不能从所检查的重量合理地推断出符合性,则应当对每个重量进行系统的检查。

除本规定第31.17条(b)款规定外,飞行试验中所允许的重量允差为+5%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