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2022年) 第31.91条 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2022年) 第31.91条 第31.91条 施行 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2007年3月15日公布的《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81号)同时废止。 附录A 持续适航文件 G章 目录 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