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2022年) 第31.1条

第31.1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颁发和更改载人自由气球型号合格证的适航要求,适用于下列升力来源类型的有人驾驶的自由气球:

加热空气(热气球);

比空气轻的气体(轻气球);

加热空气和比空气轻的不可燃气体的组合(混合气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