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2007年) 第A31.1条
第A31.1条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第31.82条所要求的持续适航文件的编制要求。
气球的持续适航文件必须包括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要求的气球各部件的持续适航文件,以及所需的有关这些部件与气球相互连接关系的资料。如果部件制造人未提供部件的持续适航文件,则气球的持续适航文件必须包括这些对此气球的持续适航性必不可少的资料。
申请人必须向局方提交一份文件,说明如何分发由申请人或部件制造人制定的持续适航文件的更改资料。
本附录规定了第31.82条所要求的持续适航文件的编制要求。
气球的持续适航文件必须包括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要求的气球各部件的持续适航文件,以及所需的有关这些部件与气球相互连接关系的资料。如果部件制造人未提供部件的持续适航文件,则气球的持续适航文件必须包括这些对此气球的持续适航性必不可少的资料。
申请人必须向局方提交一份文件,说明如何分发由申请人或部件制造人制定的持续适航文件的更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