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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2007年) 第31.12条

第31.12条 符合性验证

在申请合格审定的载重状态范围内,对每一重量,都必须满足本章的每一要求。这必须有如下方法表明:

申请合格审定的该型号的气球的试验,或根据试验结果有同样准确性的计算;

如果从所审查的重量不能合理地推论符合性,则对各重量进行系统的审查。

除第31.17条(b)的规定外,在飞行试验中允许的重量允差为+5%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