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2023年) (五)
(五) 推动产业生态协调发展
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组织开展轻工百强、科技百强和细分行业十强企业宣传推广活动,树立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先进典范,引领行业转型升级。利用百链千企等产融对接平台,聚焦食品、家用电器、造纸、电池、家具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支持产业链重点企业发展。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通过设立产业联盟和企业沙龙,增强为企服务能力。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轻工产业带中国行”活动,在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地率先开展试点,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平台对接、技术交流等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发挥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作用,帮助轻工中小企业开展诊断咨询服务,加快开发降本增效、提质扩能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培育一批轻工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行动。
梯度培育轻工产业集群。培育50个轻工“三品”示范城市,支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照明电器、化妆品、玩具、文教体育等行业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鼓励现有轻工集群加快发展和优化升级,发展协同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支持建设一批轻工领域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大力培育轻工领域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智能家用电器、泛家居、皮革等重点产业集群向世界级产业集群迈进。举办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大会,交流推广集群转型升级经验。
推动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优化中西部地区发展环境,加强园区和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专业配套服务能力,吸引轻工优势企业和重大项目落地。探索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开展园区结对、企业结对、订单结对,推动制造环节有序转移。落实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和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有意愿的地区举办制造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促进转移项目落地。鼓励皮革、家具、家用电器等龙头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投资,提升中西部地区产业技术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