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抢通资金”),是指经财政部批准从车辆购置税中安排,专项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的补助资金。抢通资金纳入交通运输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