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四章 资金下达 第三十一条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资金下达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和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支出,如当年未执行完毕,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资金结余的具体使用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