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除本办法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车辆之外的情形。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