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条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