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一条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车购税条例第六条“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