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十八条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纳税申报表、免税申请表、补证申请表、退税申请表、变动表、档案转移通知书的样式、规格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印制使用。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