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六条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或免税文件,办理退税。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