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主要理由;

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公路界桩的距离);

安全保障措施;

施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