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 第八章 人员与装备 第六十条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 第六十条 第八章 人员与装备 第六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用于路政管理的交通、通信及其他必要的装备。 用于路政管理的交通、通讯及其他装备不得用于非路政管理活动。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