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公路养护人员发现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