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一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