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章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