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2018年)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十一条 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2018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十一条 纳税人用于扣减运杂费用及外购已税产品购进金额的凭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妥善保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