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资产评估行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