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保持设立条件的情况;

资产评估机构向省级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

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执业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资产评估协会应当对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实施执业质量检查,建立诚信档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