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保险机构投资支持计划受益凭证,应当遵循稳健、安全性原则,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受托人、托管人及其他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及支持计划的约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切实维护受益凭证持有人的合法利益。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