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意见部门分工方案(2010年) (十八)
(十八) 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发挥开发区在体制创新、科技引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
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商务部、科技部按职责分别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参与)
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
制定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支持政策措施。(商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