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意见部门分工方案(2010年) (十)

(十) 对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大政策开放和技术资金配套支持力度,同时完善行政服务,在办理工商、税务、外汇、社会保险等手续时提供便利。(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税务总局、外汇局)

鼓励和引导外资银行到中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