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2010年) 六、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2010年) 六、 六、 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 (一) 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二)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 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四) 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旅游局、商务部、体育… (五) 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商务部、旅游局负责) (六) 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商务部、文化部、体育总局、旅游局负责)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