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统称各级质检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以及对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