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2004年) 第十一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200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受委托行政机关应当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