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应当依法接受本级政府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以及社会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中的违法行为。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