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四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质检部门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有关机构,具体承担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相关的具体技术工作。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