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 34 34 关于制造计量器具企业设立的维修站不再办理《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通知 国质检量函[2001]622号 国家质检总局 2001.12.19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