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5年)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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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
国标委服务联〔2012〕47号
国家标准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地震局、气象局、档案局、测绘地信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文物局、中医药局
2013.7.12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
国标委服务联〔2012〕47号
国家标准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地震局、气象局、档案局、测绘地信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文物局、中医药局
201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