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5年) 542

542

关于废止《关于进口第七类废物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19号)的通知

环发〔2005〕4号

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

200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