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4年)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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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第一批)”的公告

2005年联合公告第32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

200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