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第二十八条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第二十八条 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的绩效考评机制。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建立稳健的薪酬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