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三十一条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压力测试作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审慎、全面有效的压力测试制度,结合自身风险管理水平与市场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并针对压力测试结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将最近一个年度的压力测试工作底稿留存备查。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