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八条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货币市场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的管理,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到期日和交易对手的集中度,加强逆回购交易质押品资质和质押品期限的控制,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应当足额。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