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2001年) 第六条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200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应当经过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负责人批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下达《暂停相关营业通知书》。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