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1年) 三、

三、 本通知自发文次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