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10年) 4. 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抗震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经征税的特种车辆,退还已征税款。 五、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10年) 五、 4. 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抗震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经征税的特种车辆,退还已征税款。 五、 关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