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的意见(2011年) (四)

(四) 进一步明确投入主体。重点县建设以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为主,省级财政安排的重点县建设资金原则上不少于中央补助资金规模。省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本级投入,市、县两级财政也要切实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