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2010年) 二、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2010年) (一) 二、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 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省以下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中央确定的… 二、 目录